女子携165万比索现金被捕。

据菲律宾世界日报:第三大区警察办公室(PRO3)5月11日表示,一名女子因涉嫌在选举禁金期间携带165万比索现金,于蕊描依丝夏省Munoz镇的“科学城”遭逮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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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警方在社交媒体上的贴文,该女子于5月10日(上周六)在选举署于Poblacion West描笼涯设立的临检点遭盘查。执法人员发现其随身携带的环保袋微开,内有大量面额1000比索的现钞。

她将被依据选举署第11104号决议第28条提起诉讼。该条规定:在选举日前两天与选举日当天,若非授权人员,持有、携带或运送超过50万比索现金或其外币等值金额,将被推定为可能涉及贿选行为。

警方引用决议指出:“在选举日前两日与选举日,凡未获授权者,若被查获持有、携带或运送超过五十万比索现金,或其等值外币,且同时拥有竞选物资或其他佐证证据,将被视为涉嫌贿选。

警方发言人法哈道准将表示:“在选举期间携带巨额现金是非常严重的问题,我们无法忽视。我们领导层已下达明确指示,确保选举的诚信性——必须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安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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